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019年城关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城关街道办事处工作实际,我们组织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城关街道高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以及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19年,在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城关街道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620条。内容涉及机构领导、人事信息、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预决算、领导活动、行政处罚、为民服务、政府重点工作、政府会议、人口计生等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8〕208号)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2019年城关街道信息公开收费0元,无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信息的内容、质量、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不能达到公开应有的效果,对群众想知道的事或普遍关心的事还存在遮遮掩掩的现象,对触及部门权力或问题实质的事,公开的还不彻底。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改善形成更加适合农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四)进一步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