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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星园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星园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善十六项工作制度,积极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以及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星园街道2019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信息1103条,其中一月份公开信息78条、二月份公开信息79条、三月份公开信息87条、四月份公开信息107条、五月份公开信息83条、六月份公开信息69条、七月份公开信息58条、八月份公开信息62条、九月份公开信息90条、十月份公开信息89条、十一月份公开信息133条、十二月份公开信息168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接到申请公开事项的要求。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街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街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也看到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还不够;二是有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个别部门还存在流于形式等问题。
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政务公开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其它先进单位工作经验,并结合我街道实际,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