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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3001/202408-00103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规则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31 发布日期: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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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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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规则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31
发布日期: 2024-08-31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4-08-31 18:25 信息来源: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及市局、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县委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省自然资源厅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责。

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准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依法行政、民主公开;坚持廉洁从政、务实高效;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

第二章  职能和职责分工

四、全面正确履行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配置和合理利用及测绘地理信息的管理职责,积极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着力构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

五、正确履行对县以下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干部实行双重管理的职能。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职务)由县局党组为主管理,地方党委协助管理。县局党组负责各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分局)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面工作。县局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事务;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代表县局对外进行公务活动。

七、县局各单位(股室)按照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团结统一,坚决贯彻落实全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  依法行政

八、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要求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九、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法律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文件,要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制度和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报请县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十、严格行政执法。健全规则,规范程序,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秩序。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十一、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重大疑难行政复议事项应提交局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审议。原具体行政行为被变更、撤销、确认违法并引起行政赔偿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  议事决策

十二、实行党组会、局务会议事制度。党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局务会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十三、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受党组书记委托,由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办公室、监察室负责人按规定列席会议。党组书记或受委托的党组副书记可根据需要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党组会议事程序:党组会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党组成员、局直属各单位(股室)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报党组书记同意。议题应提前告知党组成员,一般不得临时动议。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必须达到三分之二。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议事步骤一般为听取有关人员汇报、与会人员讨论、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表决、党组书记综合总结。对具体事项作出决定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党组会主要任务:研究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执行方案和实施意见;讨论决定事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局和长远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事项决策等事项;研究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安排;研究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职能的确定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干部管理权限内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教育管理等事项;研究党组班子自身建设、作风建设、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其他需要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前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或建议。

十四、局务会由局领导、局直属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会议主持人可根据需要确定与局务会议题相关的人员列席会议。

局务会议事程序:局务会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局领导、相关单位(股室)提出,由办公室汇总后连同会议材料报局长审核同意。局务会材料由议题提出单位(股室)于会前2天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在会上统一发放。局直属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同志若请假应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并安排人员代为参会。议事步骤为听取相关单位(股室)汇报,与会人员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综合总结。

局务会主要任务: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指示和决定,结合实际,研究贯彻实施的具体意见;审议通过代县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以局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分析、研究本局全面工作情况,讨论全局工作计划、部署、总结和向县委县政府及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重要请示、报告;通报局内外重要情况;研究其他需要局务会讨论的事项。

十五、局直属各单位(股室)内部开会可视情况报分管局领导确定或自行确定。需要其他单位(股室)参会,牵头单位(股室)必须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并拟写书面会议通知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下发。

十六、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讨论的材料,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由主办单位(股室)经征求相关股室意见后,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核或报局长确定。涉及相关单位(股室)的讨论事项,主办单位要主动加强协调,努力增进共识、争取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分管局领导进行协调,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提交会议讨论。

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会议议事的职能职责。议题汇报人员发言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应紧扣主题,直陈观点,时间一般不超过 3分钟。

十七、党组会由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记录,根据需要,起草党组会纪要,经党组书记审定后印发。局务会由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记录,根据需要,起草局务会议纪要、经局长审定后印发。局长办公会确需形成纪要的,应由主办单位根据会议记录,按要求及时编写会议纪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由会议主持人签发。重大事项或涉及多个单位(股室)的事项,由局长签发。会议纪要应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并按照规定送办公室整理、归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传达和扩散会议各项内容。传达贯彻会议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

第五章  政务公开

十八、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十九、党组会、局务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县局制定的政策,依法由县局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职权的依据、过程和结果等政务信息,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其他重要事项,应通过县局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十、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政务大厅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加强网站建设,提供完备详实的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等便民服务。

二十一、规范新闻宣传工作,实行局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新闻发布会或接受采访、刊发文章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县局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工作进展成果以及社会普遍关心的有关信息。

二十二、规范业务资料和案卷查阅工作。非本局工作人员查阅业务资料和案卷,须经监察室审核批准后按程序查阅。

第六章  政务处理

二十三、办公室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各单位来文进行收文处理,并按照局领导工作分工呈批,涉及重大事项的,报局长审批。除局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涉密事项外,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二十四、由办公室、窗口办分流到直属各单位(股室)的文件或办理事项,由牵头单位(股室)在10天内办结;局长和分管局领导已批示的办理文件或事项,要在3天内办结;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必须说明理由。

二十五、局上行文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局领导签发。局平行文、下行文一般由分管局领导签发,涉及重大事项或涉及局内多股室工作的,由局长签发。机关股室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凡涉及政策法规、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数据信息等方面需说明、解释、回复并提供书面意见的,起草股室应充分征求意见,并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二十六、切实提高公文质量,精简文件。行文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反映局职能职责,与局决策部署精神相一致,并同现行公文相衔接。涉及到的业务数据应与局确认的数据相一致,做到观点鲜明、简明扼要、准确得当。法律、法规、规章已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并且没有新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事项,一律不发文。

第七章  监督制度

二十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党代表提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接受询问和质询,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十八、依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查处和整改,并按照要求作出报告。

二十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通过“12336”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法违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并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舆情收集、监测、分析和应对。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并不断改进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三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局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亲自阅批调查处理重要的群众来信,定期接访,落实领导包案制度。

三十一、加强督查督办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监察查室牵头,对县委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重要工作,局党组会、局务会明确的全局阶段性重点工作,局领导批示的近期重点工作和其他重点工作,按月对责任股室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办公室牵头,负责局绩效考核的相关责任股室按年度对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分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的职责履行、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加强对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

第八章  工作纪律

三十二、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

三十三、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局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相违背的言行;未经局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不得代表局发表涉及相关内容的讲话、文章或接受相关采访。

三十四、规范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旷工,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着装,做到衣着整洁、大方、得体。

三十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局长出差或休假应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指定一位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其他局领导出差或休假应事先向局长报告,并由局长指定的其他局领导代行其职责。局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出差或休假应事先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出差1天以上和离县出差、休假应向局长报告,期间由分管局领导或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指定一名负责人主持各单位(股室)工作。局按规定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三十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十七、实行应急值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和节假日、特殊时期领导带班制度,并按规定报告信息。遇重要情况(含重大事项、突发性事件),在及时向局长报告的同时,应按规定程序向相关领导机关和部门报告。实行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值班制度。

第九章  廉政和作风建设

三十八、强化主体责任,建设惩防体系。局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市局、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系列规定要求,坚持廉洁从政,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三十九、突出防范监管,化解廉政风险。加强廉政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各项廉政建设活动为载体,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加强风险防控。对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不动产统一登记、重大项目立项和大额度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领域,以及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划的修改调整、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地勘项目管理、矿产储量备案等工作项目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预警纠错制度,对发现和可能发现的问题,及时运用诫勉谈话、重点提醒、岗位轮换等措施加以防范。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警防范。

四十、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着力推行阳光行政,减少和规范权力运行的自由裁量权,对权力运行实施监控。强化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土地资产处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和资金、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管理、人事任免等关键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运行为“保资源、保发展、保民生、保权益”服务。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的监督。严禁在项目用地报批,土地、矿业权审批,土地登记发证等事项中为项目申请人批条子、打招呼;严禁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严禁指定或向办事方授意由利益相关的中介机构从事相关工作。

四十一、加强作风建设,提升部门形象。坚决整治“四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从具体问题抓起,重点解决系统内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思想上慵懒散、工作上蛮横硬、生活上奢靡贪的现象。对履职不当、作风不正、为政不廉等影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形象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开展专项治理。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三公”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礼品,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金,大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十二、严格执纪追责,维护法纪权威。要严肃纪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等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确保党员干部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维护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问责追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第十章  附    则

四十三、局对执法监察支队行政事务管理按照对机关各股室行政事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十四、会议管理、公文处理、财务管理、机关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新闻宣传、信息化工作管理、出国(境)管理等按相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