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 网站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 >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政府(办公室) > 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41621591447065C/202305-0008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文化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7 发布日期: 2023-05-17
索引号: 11341621591447065C/202305-0008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文化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7
发布日期: 2023-05-17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文化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5-17 10:03 信息来源: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文化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文化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预防和应对处置文化旅游体育系统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生产安全事件,全面提高我县文化旅游体育系统应对各种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不断提升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水平。

第三条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制。

第四条  本预案适用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应对处置可以预见或突然发生的各类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安全生产事件,本县级行政区域,以及其他需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协调处置的涉旅突发事件。

各文化旅游体育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各单位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本预案所称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分类

根据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可分为4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大型游乐体育广电设施设备事故,拥挤踩踏事故,消防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卫生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2.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级)和一般(IV级),共四个等级。

1)特大(I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大(I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在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因不服从文化旅游体育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而造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达到3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③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⑤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

2) 重大(II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I1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因不服从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而造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③以暴力、恐吓、胁迫等方式阻挠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

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旅游者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⑥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3) 较大(III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III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因不服从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而造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③以暴力、恐吓、胁迫等方式阻挠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
  ④文化市场经营、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⑤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⑦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事件。

4)一般(IV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IV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因不服从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而造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在3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③以暴力、恐吓、胁迫等方式阻挠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导致1人以上重伤或者3人以上轻伤的;
  ④文化产品或者服务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⑤文化市场经营、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在本辖区范围内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⑥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

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⑧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事件。

第六条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统一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系统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文化旅游体育单位负责处置本单位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突发安全生产事件预防、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平时管理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4、依靠科学,处置有力。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果断处置,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保持社会稳定。

第七条  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应急机构和职责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调动全系统力量和资源,负责安全生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文化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统一指挥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现场秩序;

4)负责对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选择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应急功能小组及职责

视情况成立应急功能小组,主要包括现场工作组、善后处置组、新闻宣传组、政策法规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功能小组成员由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现场工作组: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前往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地,指导属地行政部门参与事件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县外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处理。

善后处置组:指导、配合做好事件善后工作,对涉事文旅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完善相关市场监管措施。

新闻宣传组:负责拟定事件口径、媒体联络、发布信息、舆情监测等工作。

政策法规组:为事件处置提供法律指导,为事故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后勤保障组:负责事件处置后勤保障等工作。

 预防预警机制

第十 各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加强重大隐患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装置和岗位的重点管控。

各单位应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对重大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准备,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风险会商机制,及时掌握安全风险动态,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的关键领域、关键时段,发布安全生产提示、警示信息。

第十 各单位发现设施及环境异常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发布本单位安全生产预警,并及时向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报告。

各文化旅游体育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工作,当研判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报告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及当地人民政府;当可能影响邻近县级区域时,应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县级有关部门。

(一) 预警级别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可以预警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发展,发布单位可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预警信息。

(二)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向可能受影响人群发布,要充分发挥安徽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或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新媒体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预警内容包括:预警原因(事故或事故风险、自然灾害)、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三)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各单位应当加强危险源、关键设施检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撤人;组织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各文化旅游体育单位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不限于)措施:

1)组织收集、分析事故险情信息,研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订预警行动方案,建立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2)组织协调涉险区域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或降低事故危害。必要时采取区域警戒和管制,疏散转移和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限制使用或关闭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

3)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资源准备。

4)及时发布事态信息,公布应急措施,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四)  预警调整及解除

发布预警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当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行动,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十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远离单位的事故,事故单位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拨打119报警。

事故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需要政府提供应急支援的,应当立即报告。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接到事故报告后,依照规定向本级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需要上级支援的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下列(不限于)应急救援措施:

1)迅速、科学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2)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3)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建议;

6)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第十五条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事故单位根据应急需要现场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应统一组织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在同级党委宣传部门的组织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相关信息。未经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批准,参与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第十七条  在应急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可以决定暂停救援,并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在隐患已经消除后,继续组织救援。

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或者暂停救援不具备恢复应急救援条件并经科学论证后),负责组织应对的应急指挥应当及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结束应急响应。启动了应急响应的单位要及时终止响应。

 

 后期处置

第十八条  事发单位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  各文化旅游体育单位负责本区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安全办公室报送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

第二十条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大型文化旅游体育单位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队伍的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应急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二十二条  依托亳州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技术人员,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第二十三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应实施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需要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第二十四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