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液化石油气领域(以下简称液化气)安全有序运行,有效防范和遏制突发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液化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限
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液化气非法、违法经营行为,重大燃气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消除,市场得到有效净化,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重点
严厉查处液化气充装企业、二级瓶装供应站、送气工和非从业人员的非法、违法行为:
(一)燃气经营方面
1.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主要表现为从外省、市、县购气并在本辖区内经营、销售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液化气。违法国家规定,买卖,储存、运输、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3.二级瓶装供应站在站外储存液化气的行为。
4.向使用液化气超过100kg未设置专用气瓶间的单位、个人提供液化气及向火锅店的公共用餐区域提供液化气的行为。
5.未实行配送经营,不随单安检行为。
6.入户安检发现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消除的行为。
7.在气瓶之间非法倒装液化气等高度危险的作业活动。
(二)气瓶安全及产品质量方面
1.液化气气瓶质量不合格、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
2.液化气充装企业未建立健全气瓶充装、储运、销售、检验等全产业链环节的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并且有效实施管理(应当使用具备扫码录入充装信息的罐装秤)。未及时将自有产权气瓶信息录入全县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
3.液化气充装企业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以旧翻新气瓶、报废气瓶。
4.液化气瓶装供应站未配合液化气充装企业开展气瓶流转信息登记工作。
5.市场上销售的燃气灶具及调压器、连接软管不符合国家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意识。液化石油气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容不得半点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当前液化气存在上述诸多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单位务必要提供思想重视,坚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以此次专项行动为抓手抓好各项工作,保障全县燃气安全形势长期稳定向好。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住建局统筹协调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负责燃气经营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气瓶安全及设备、产品质量监管,县公安局负责非法买卖、储存、运输液化气的查处,各乡镇政府负责属地管理,检查、发现、反映非法违法销售及使用液化气行为及配合相关部门的查处工作。
(三)深入暗访查处。县住建局要成立专班,配强力量,创新办法措施针对整治重点联合相关部门、乡镇进行全面暗访暗查,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要联合数据资源管理等部门通过视频监控调取、锁定相关证据。
(四)依法严厉查处。对于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县住建、市场等部门要依据城镇燃气、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人员从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符合移交条件的,移交县公安局依法处理,县公安局要全力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大行刑衔接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责任追究。县安委办将强化对液化石油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查检查。对于工作走过场或者推诿扯皮、执法处罚“宽松软虚”、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将约谈通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并于专项行动结束后5日内报送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