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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634H/202304-00008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1 发布日期: 2023-04-01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634H/202304-00008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1
发布日期: 2023-04-01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3-04-01 10:05 信息来源: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行动,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保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水旱灾害事件时,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水利局根据本规程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局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及本规程开展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及抢险技术支撑等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亳州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程。

    3、应急响应

    根据水旱灾害发生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从低到高分为四级:Ⅳ级、Ⅲ级、II级和Ⅰ级。

3.1 Ⅳ级响应

3.1.1 响应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水利局启动级应急响应。

(1)涡河一条以上主要支流全线超警戒水位,或涡河、西淝河、北淝河、包河干流 1 个以上主要控制站点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2)涡河干流堤防或涡河、西淝河、北淝河、包河等干流重要水利工程发生较大险情;

(3)中型水闸发生较大险情;重要小型水闸发生重大险情

(4)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县产生影响;

(5)发生全县区域性轻度干旱或县城发生轻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

(6)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3.1.2 响应行动

     1.县水利局负责同志或视情委托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同志主持会商会,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县水利局相关部门派员参加会商。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起草会商意见。

2.县水利局及时向局相关部门等发出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旱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及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

3.县水利局将启动应急响应及水旱灾害防御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防指。

4.根据需要,适时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赴一线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5.县水利局统一审核和发布水情、汛情、旱情以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

6.根据汛情、险情等,提请县应急管理局做好抗洪抢险及险情处置等工作。

7.县水利局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应对工作。

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协调水文站,强化水旱情监视预报预警,每日至少报送1次水情信息,情况紧急时需加密报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调度权限做好水工程调度。重要的汛情旱情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等情况及时汇总报告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

县水利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水旱灾害宣传组织协调工作,适时引导各类媒体报道汛情旱情和工作部署及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车辆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县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水闸、堤防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县水利局其他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准备、相关应急处置等工作。每天向县水利局报送值班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

3.2 Ⅲ级响应

3.2.1 Ⅲ级响应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水利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涡河 2 条以上主要支流全线超警戒水位,或涡河、西淝河、北淝河、包河干流主要控制站点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2)涡河干流堤防或涡河、西淝河、北淝河、包河等干流重要水利工程发生重大险情;

(3)中型水闸发生重大险情;

(4)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县产生较重影响;

(5)发生全县区域性中度干旱或县城发生中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

(6)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3.2.2 响应行动

1.县水利局负责同志主持会商会,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县水利局相关部门派员参加会商。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起草会商意见。

2.县水利局及时向局相关部门等发出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旱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及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

3.县水利局将启动应急响应及水旱灾害防御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防指。

4.根据需要,在8小时内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赴一线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5.县水利局统一审核和发布水情、汛情、旱情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

6.根据汛情、险情及地方需求等,提请县应急管理局做好抗洪抢险及险情处置等工作。

7.县水利局有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各负其责做好应对工作。

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协调水文站,强化水旱情监视预报预警,每日至少报送2次水情信息,情况紧急时需加密报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调度权限做好水工程调度。重要的汛情旱情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等情况及时汇总报告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

县水利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水旱灾害宣传组织协调工作,适时引导各类媒体报道汛情旱情和工作部署及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车辆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县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水闸、堤防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县水利局其他有关部门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应急处置等工作。每天向县水利局报送值班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

3.3 Ⅱ级响应

3.3.1 Ⅱ级响应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水利局启动级应急响应。

(1)涡河、西淝河、北淝河、包河流域发生较大洪水,或干流大部分河段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2)涡河堤防发生决口;

3)大型水闸发生较大险情;

4)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县产生严重影响;

5)发生全县区域性严重干旱或县城发生严重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

6)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3.3.2 响应行动

1.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委托其他负责同志主持会商会,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县水利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商。

2.县水利局及时向局相关部门等发出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旱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及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

3.县水利局将启动应急响应及水旱灾害防御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防指。

4.根据需要,在6小时内派出水旱灾害防御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县水利局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出发赴一线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5.县水利局统一审核和发布水情、汛情、旱情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

6.根据汛情、险情及地方需求等,提请县应急管理局做好抗洪抢险及险情处置等工作。

7.县水利局有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各负其责做好应对工作。

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协调水文站,强化水旱情监视预报预警,每日至少报送3次水情信息,情况紧急时需加密报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调度权限做好水工程调度。重要的汛情旱情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等情况及时汇总报告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

县水利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水旱灾害宣传组织协调工作,适时引导各类媒体报道汛情旱情和工作部署及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车辆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县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水闸、堤防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县水利局其他有关部门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应急处置等工作。每天向县水利局报送值班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

 

3.4.1 Ⅰ级响应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水利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涡河、西淝河、北淝河、包河流域发生大洪水,或干流大部分河段发生超保证水位的洪水;

(2)涡河或西淝河、北淝河、包河干流发生漫溢;

(3)大型水闸发生重大险情;

(4)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县产生特大影响;

(5)发生全县区域性特大干旱或县城发生特大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

(6)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3.4.2  响应行动

1.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会,县水利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2.县水利局及时向局相关部门等发出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旱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及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

3.县水利局将启动应急响应及水旱灾害防御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防指。

4.根据需要,在4小时内派出水旱灾害防御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县水利局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出发赴一线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5.县水利局统一审核和发布水情、汛情、旱情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

6.根据汛情、险情及地方需求等,提请县应急管理局做好抗洪抢险及险情处置等工作。

7.县水利局有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各负其责做好应对工作。

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协调水文站,强化水旱情监视预报预警,每日至少报送4次水情信息,情况紧急时需加密报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调度权限做好水工程调度。重要的汛情旱情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等情况及时汇总报告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

县水利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水旱灾害宣传组织协调工作,适时引导各类媒体报道汛情旱情和工作部署及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车辆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县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水闸、堤防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县水利局其他有关部门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应急处置等工作。每天不少于2次向县水利局报送值班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

4、响应启动、降级和终止

应急响应的启动、降级和终止由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根据水雨情、汛情、险情和旱情发展变化情况提出,经分管局长审核,局长批准后,由县水利局发布,发布范围为局相关部门。

当河道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区域性暴雨或台风影响基本结束、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旱情巳解除或有效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由县水利局桉程序决定并宣布响应终止。

5、附则

1.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2.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3.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4.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5.轻度干旱: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6.中度干旱: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1%-5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21%-40%。

7.严重干旱: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1%-8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8.特大干早: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9.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10.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11.城市严重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20%-3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12.城市特大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

13.本规程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本规程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