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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431W/202208-00130 组配分类: 地方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涡政办〔2022〕13号
发文日期: 2022-08-05 发布日期: 2022-08-05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431W/202208-00130
组配分类: 地方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涡政办〔2022〕13号
发文日期: 2022-08-05
发布日期: 2022-08-05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5 09:44 信息来源: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 8月3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助力“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充分发挥党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总体目标

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立以县中医院为区域中医药医疗中心,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诊所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打造“15分钟中医药服务圈”。推动全县基层中医药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使我县中医药工作步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1.充分发挥党委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强化中医药事业的政策倾斜力度,出台支持中医药发展的举措,有效推动中医药相关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各职责部门分别负责)

2.建立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学习传达国家、省、市中医药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协调解决本县中医药发展的相关事宜,统筹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职责部门分别负责)

3.成立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研究部署创建有关工作。成员单位分工明确,中医药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职责部门分别负责)

4.畅通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实现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90%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数据资源局,各职责部门配合)

(二)促进中医药工作全面发展

5.充分发挥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并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基层中医药工作,将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职责部门分别负责)

6.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我县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执行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的有关政策。建立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和多地点执业。鼓励中医药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分别负责)

7.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落实中医药发展财政投入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8.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和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加大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户外公益宣传渠道进行中医药宣传,宣传形式不少于5种,营造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委、县文旅体局、县教育局分别负责)

9.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持续提升县中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县中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建设的投入责任落实,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的建设,加大对村卫生室建设及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分别负责)

10.根据本县的医疗服务规划,保障中医诊疗机构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本县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组织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分别负责)

12.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将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向市和省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定期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13.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14.支持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改善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基础条件。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规范化进程。(责任单位:县卫健委负责,县数据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配合)

15.支持本县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制定医共体内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组织开展本县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

17.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将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制定传统健身活动计划,普及和推广五禽戏、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督导和推动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中医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9.制定本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逐步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卫健康、县发改委)

(三)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20.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中医院成立“治未病”科和康复科,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开展相应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分别负责,县财政局配合)

21.扶持有中医药特点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规范设置中医药临床科室,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等设施设备配置。(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22.充分发挥县中医院龙头带动作用,成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室,安排专人负责,采取接收进修、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23.加强中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力争覆盖人口不低于30%。定期对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培训,安排专家到成员单位出诊带教。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到医共体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24.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00%设置中医馆,按要求配备中医药人员。加强服务内涵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部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康复科室,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中医专科。鼓励提供特色中药剂型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25.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00%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推进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化“中医阁”。(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26.加强县中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县中医院电子病历达4级水平,县中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实行互通共享。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及统计数据。(责任单位:县卫健委负责,县数据资源局配合)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27.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机构设置、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人社局)

28.县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100%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人社局)

29.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人社局)

30.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的西学中培训。县中医院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组织乡村医生定期参加中医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适宜技术等培训,达到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五)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31.完善县中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依托县中医院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专门的示教室,配备视频会议、会诊系统及培训设施设备,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及师资队伍,建立完善推广方案、工作制度,考核监督等机制并实施。(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3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33.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服务能力。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3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县中医院专家融入家庭医生团队向居民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并符合卫健部门要求的中医诊所,组成团队,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按规定收取费用。鼓励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中医诊所免费提供服务场所。(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35.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在基层的落实。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不少于3种。年度开展老年人和儿童等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国家要求。(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36.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制定中医药宣传、预防、诊疗传染病工作方案,培训和指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开展传染病中医药宣传、预防和诊疗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37.制定中医药参与医养结合、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工作计划,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采用中医药方法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县中医院老年病科、康复科建设,推动针灸、推拿等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民政局)

38.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各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县中医院建有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或展览室。加大中医药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中医药内容占比达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达5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职责部门分别负责)

(六)加强监督考核

39.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40.县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管理科室或有专人负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内容包括本县上年度中医医疗秩序、中医医疗案件查办、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管情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专人负责中医药疾病预防工作,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到县域内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中。(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41.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对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对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42.城乡居民对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8月)。成立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评价标准,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阶段(8月—9月)。各单位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细则》《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全力推进。

(三)创建整改阶段(9月—10月)。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督导。逐项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统筹安排,及时整改提高。县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创建工作不定期检查、调度。

(四)迎接评审阶段(11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通过资料检查和现场评审等方式,迎接省验收。做好迎接国家验收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政府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细化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安徽省中医药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抓住重点和难点问题,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户外公益宣传渠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进一步增进了解,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调度,严明纪律。县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共同推进。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行动迟缓、消极应付,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