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等违法行为,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牵头起草了《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县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请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征询起止时间:2021年2月4日-2021年3月10日
二、提出意见方式:
1.来信: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南市场局
2.联系人:罗会强 电话:0558-7227315
3.邮箱:gyscjbgs@163.com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县开展2021年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等违法行为,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非法经营储存成品油的加油站(点)。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3月3日—3月12日)。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的摸底排查工作,每日摸底排查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经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报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483629731@qq.com 联系人:罗会强 联系电话:7222315)。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2日—3月31日)。根据各镇(街道)摸底排查情况,由市场局、公安局、应急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联合执法查处。集中整治期间,督查组每周到每个包保乡镇督查、检查工作不少于两次。督查组对执法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日—12月31日)。对已依法惩处、关闭取缔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确保将违法行为彻底整治到位,建立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督查组定期到包保乡镇督查、检查,保持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局。从县市场局、公安局、应急局、交通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覆盖开展督促检查。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周密组织实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要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等方式,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成品油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广大群众通过110、12315等渠道进行线索举报。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涡市监〔2020〕139号)要求,认真执行完善细化的《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查处流程》工作机制流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督查组既有督查、指导乡镇工作的责任,也有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的职责,现场查处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时,督查组成员要严格按照查处流程,认真履行各自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工作调度。建立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会商协调工作机制。坚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2次工作调度会,1次案件查处汇报会;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摸排信息实行周报告,发现案件线索实行交办制,案件查处结果跟踪办,重点案件及时办,确保每个案件的查处有结果。各相关部门查处办结的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处罚决定书一律上报县非法成品油整治办公室备案,并建立工作台账。
(五)强化责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和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日常非法成品油整治工作成效列入年终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全面摸排阶段摸排阶段不认真摸排、上报信息,后期督查组发现和群众举报比较集中、问题比较突出的镇(街道),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在县安委会上进行表态发言。 附件:1.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站(点)摸底排查表
3.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专项行动督查组分工表
4.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相关部门职责
5.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查处流程
附件1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
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丰霄寒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松涛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宗建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晓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振中 县市场局局长
杨 健 县商务局局长
孙 启 县应急局局长
陈 涛 县司法局局长
侯晓明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宋 丰 县公安局副局长
许 荣 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局,张振中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站(点)摸底排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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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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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XX行政村XX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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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成品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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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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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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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流动加油车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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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加油站(点)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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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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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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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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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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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XX月XX日,共摸排非法行为XX起,其中非法流动加油车XX辆、非法加油站(点)XX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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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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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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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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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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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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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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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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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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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3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储存成品油专项行动(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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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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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包保)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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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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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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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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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街道、星园街道、涡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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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局潘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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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局 郅叶茂
公安局 杨全新
商务局 慕 君
交通局 杨 波
生态环境分局 张玉光
消防救援大队 刘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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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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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静宫街道、西阳镇、高炉镇、
曹市镇、青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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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局马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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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局 王 强
公安局 廉 杰
商务局 张淑华
交通局 郑文明
生态环境分局 王 磊
消防救援大队 焦似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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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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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镇、丹城镇、石弓镇、
新兴镇、马店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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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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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局 李 锋
应急局 苗恩峰
商务局 邓 妍
交通局 高宗义
生态环境分局 王 伟
消防救援大队 马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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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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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坊镇、义门镇、陈大镇、
花沟镇、标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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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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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局 门 锋
应急局 杨 锦
公安局 马万利
交通局 方恒山
生态环境分局 陈小技
消防救援大队 吴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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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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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吉寺镇、临湖镇、楚店镇、
店集镇、高公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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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刘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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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局 栗 飞
应急局 吴 军
公安局 周荣盛
商务局 刘兴奎
生态环境分局 崔 涛
消防救援大队 董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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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相关部门职责
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
1.依法抽样检验成品油经营主体的产品,查处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2.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主体的器械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3.依法查处假冒商标标识违法违规行为;
4.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5.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以及相关部门移交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6.涉及非法经营柴油的油品货物依法查扣并组织抽样送相关资质单位鉴定,油品货物鉴定为危险化学品的,由县市场局负责移交县应急局、县公安局,由县应急局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行为,由县公安局对涉嫌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人进行依法查处。油品货物鉴定后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由县市场局负责依法查处。
二、商务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
1.依法按照要求审查成品油经营主体的许可经营条件;
2.依法检查成品油经营主体经营资格年度检查情况;
3.依法检查成品油经营主体合法经营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诚信经营档案,一年内累计达到2次的列入重点监管名录,增加检查频率,高态势高频次监管:
(1)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成品油;
(2)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3)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
(4)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
(5)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6)未建立健全油品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未建立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档案;
(7)未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未配备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未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反恐、应急处置、环境保护和质量计量等专业培训;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建立健全并及时公布成品油经营主体停、歇业备案制度、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建立重大违法事项退出许可制度;
5.油品货物查扣或没收,负责抽油并落实存放地点;
6.对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的油罐、加油机等设备处置负责组织、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选择各镇(街道)安全区域定期组织实施油罐拆除。
三、应急管理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
1.依法查处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过期)经营汽油或闭杯闪点≤60℃柴油的违法违规行为;
2.对涉及油品货物存放的油罐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进行隐患限期整改交办,并跟踪督办。
四、公安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
1.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销售汽油或市场局鉴定移交闭杯闪点≤60℃柴油的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查处中发现非法流动加油车销售闭杯闪点>60℃柴油的,由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予以查处;
2.依法查处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的违法行为;
3.对涉嫌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人,进行依法查处;
4.对涉及运输油品货物及非法流动加油的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由该局交管大队负责依法查处。
五、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
依法查处涉及运输油品货物及非法流动加油的车辆并违反道路运输条例的违法行为。
六、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
依法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违法行为。
七、消防救援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
依法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违法行为。
附件5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官网平台: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查处流程
以下全过程,由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程跟踪、督办。
一、参加联合查处的单位
(一)流动加油车,由县市场局、应急局、商务局、公安局、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生态环境分局、属地政府进行联合查处。
(二)非法加油站(点),县市场局、应急局、商务局、公安局、公安局交管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生态环境分局、属地政府进行联合查处。
二、联合查处阶段责任划分及流程
(一)汽油(危险化学品)的查处
1.涉及的油品货物,由县应急局负责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行为;涉及油品货物查扣或没收,对经检验不合格柴油的处罚,闭杯闪点≥60℃的柴油一般由县市场局负责查处,闭杯闪点≤60℃的一般由县应急局负责查处;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落实存放地点;
2.涉及油品存放的油罐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由县应急局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进行隐患限期整改交办(交办给属地),并跟踪督办;
3.涉嫌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人,由县公安局依法查处;
4.涉及运输油品货物的车辆,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
以上四个环节同步进行,属地政府配合,属地派出所负责保障执法环境。
(二)柴油等需要鉴定的油品货物非法经营行为查处
1.涉及的油品货物,由县市场局负责依法查扣并组织抽样送相关资质单位鉴定,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落实存放地点;
2.涉及油品货物存放的油罐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由县应急局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进行隐患限期整改交办(交办给属地),并跟踪督办;
3涉及运输油品货物的车辆,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
以上三个环节同步进行,属地政府配合,属地派出所负责保障执法环境。
4.根据油品货物鉴定结果按照以下流程处置:
(1)油品货物鉴定为危险化学品的,由县市场局负责移交县应急局、县公安局,由县应急局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行为,由县公安局对涉嫌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人进行依法查处。
(2)油品货物鉴定后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由县市场局负责依法查处。
(三)油罐处置
由县商务局组织、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定期组织实施油罐拆除。
(四)其他情形的处置
1.储存柴油不符合消防规定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查处。
2.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不按照规定安装回收装置的,由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法查处。
所有非法经营(储存)成品油行为,依法按上限从重处罚。处罚程序结束后,处罚决定书上报县依法整治非法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登记建立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