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拓宽政府与网民的互动交流渠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2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线访谈”主办单位是县政府办公室,各县政府相关部门为承办单位。
第三条 县政府办公室于当期访谈活动开始3天前,在县政府网站公告访谈时间、话题和承办单位。
第四条 访谈采取在线图文直播方式,现场解答网民实时提问和咨询,时间一般控制在60分钟以内。对访谈期间网友的在线提问,上线单位要全面、准确、迅速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公开答复。
第五条 列入访谈计划的单位,须结合工作重点,梳理网友关切,提前拟定访谈预案,访谈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县政府办公室根据网络舆情需要和考核要求适时安排其他相关单位上线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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